自审制度
为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,规范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,增强本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,确保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《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本公司网站运营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自审机构与人员
1. 本公司设立内容自审工作小组,由公司负责人任组长,配备专(兼)职内容审核人员,负责本站漫画及相关内容的审核管理工作。
2.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内容鉴别能力,定期参加法律法规与业务培训,持证、合格上岗。
二、自审范围
自审范围包括本站发布、转载、用户投稿的漫画作品、图文资讯、评论留言、广告信息及其他面向公众提供的网络文化产品与服务内容。
三、审核流程
1. 实行“先审后发、三审三校”原则。所有内容须经初审、复审、终审,审核通过并记录后方可上线。
2. 审核内容重点核查:是否含有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;是否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德;是否含有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恐怖、赌博、迷信等不良信息;是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;是否存在侵权情形。
3. 对已上线内容实行日常巡检与动态管理,发现问题立即下架、整改,并留存审核日志。
四、处置与责任
1. 对违法违规内容,视情节采取不予发布、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、限制功能、封禁账号等措施,并保存有关记录,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2. 建立用户举报受理机制,公布举报渠道,对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。
3. 审核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,对因审核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规追究相应责任。
五、附则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江西数文影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,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适时修订。